近日,山西省民政厅发布2023年全省养老服务“惠民生、增福祉”10件事,以此示范、引领、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近日,山西省民政厅表示,从2024年1月1日起,具有山西省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领取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只针对低保家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扩围到具有山西省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8月15日,由山西省民政厅主办、山西省老年公寓承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班正式开班。此次培训共有5期,旨在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推动我省养老护理服务水平提升,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培训内容涵盖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老年人基本医学和护理常识、老年人生活照料方法、老年人紧急救助、心理护理、用药、康复、临终关怀等知识,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确保学员能够全面掌握各项技能。开班仪式上,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白明芳发表重要讲话,对培训的效果和意义给予了高度期望。此次培训班的举办,将为我省养老服务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促进规范化管理,为开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满足老年人在面临各种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方案强调,民政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综合评估制度,识别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并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此外,应建立动态识别机制,通过信息归集和共享,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针对精准识别服务对象,方案强调应排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同时,还应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实现资源整合。政府将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改变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转向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补人头”等“需方补贴”为主的模式。预期目标包括完善的服务清单和精准识别机制的建立,以及以提供养老服务券或养老服务卡等方式为主的政府购买方式的转变。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力求到2025年底,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健全、清单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受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