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政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了《苏州市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实施细则》,旨在支持和规范养老机构的发展。补贴分为两部分,首先,养老机构在完成备案并运营后,可申请50%的建设补贴;运营满24个月、年检合格且入住率达40%后,可申请剩余补贴。
补贴标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和机构等级评定进行分级分类,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在五级养老机构可享每月396元补贴,一级或未评级机构也可获得运营补贴,降低了准入门槛。
运营补贴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涵盖制度建设、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通过量化考评给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对应享受70%-100%不等的补贴比例。补贴对象限于苏州大市内由社会力量投资或运营管理的养老机构,包括企业、社会组织、集体经济和个人等。
此政策调整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推动养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