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日出台《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致力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体系,强化政府兜底保障。
补贴对象包括60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本省户籍老人,他们将获得每月125元的生活照料补贴,80岁以上低保边缘家庭老人补贴标准由各地政府决定。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家庭老人,提供养老护理补贴,支持照护服务和护理用品费用。
此外,低保家庭老年人享有基本生活补助,按月发放,比例为当地低保标准的10%。补贴可通过电子积分形式存入社保卡账户,用于生活照料相关消费结算,偏远地区可选择现金发放。多重补贴可叠加申请,同时满足困难残疾人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老人可双重领取。这一举措旨在提升老年人福利,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