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及“一行业一清单”行动的通知》要求,从源头上提高我省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现将《山西省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清单》作为养老机构监管的重要依据,在养老机构行政检查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养老机构要依法落实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彻底排查、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事故发生。
附件∶山西省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清单
山西省民政厅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