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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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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发布《老年助餐服务实施办法》,旨在通过政府补贴、设施建设与运营支持,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该办法提出,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及社会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并依据助餐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提供相应补贴,确保老年助餐服务的长效运营。

近年来,镇海区老年助餐服务取得了显著进展,年助餐人次从2021年的10万增加至2023年的近40万。为推进老年助餐服务,镇海区实行三项补贴措施:

1. 餐食补贴:根据老年人的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提供不同等级的财政补贴,包括对散居特困低保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提供每餐5元至3元的餐食补贴,以及针对行动不便者额外提供的每餐2元的送餐费补贴。

2. 设施建设补助: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地点设立“老味道”食堂,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立“老乐汇”助餐点,对达到标准化要求的服务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可达30万元和10万元,对“老邻舍”助餐点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3. 运营补贴:鼓励社会服务机构、餐饮企业等参与老年助餐工作,根据助餐规模提供每年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运营补贴,探索多样化的助餐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就餐需求。

通过这些措施,镇海区致力于构建全面、便捷、高效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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