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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政策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支持发展老年助浴服务的若干意见(试行)

沪民养老发〔2025〕4 号

文章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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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上海市民政局出台支持老年助浴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涵盖上门助浴、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等多种服务形式,规范服务标准,强化队伍建设,鼓励产品创新,完善政策保障,旨在到2027年形成更高质量的老年助浴服务体系,让老年人享受更舒适便捷的助浴体验。

各区民政局:

老年助浴服务是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民发〔2024〕52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和促进本市老年助浴服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重点满足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助浴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到2027年,本市老年助浴服务形式更加多样,老年助浴产品更加丰富,老年健康助浴理念更加普及,老年助浴服务更有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老年助浴服务供给

1.发展上门助浴服务。鼓励开展养老服务补贴、长期护理保险、家庭照护床位等服务的机构,依托老年人家庭洗浴环境和设备或携带适宜洗浴用品用具,开展上门助浴服务。支持市场化上门助浴服务发展,鼓励各区民政局开展市场化助浴服务项目试点,由助浴服务机构携带移动便携式智能洗浴设备或其他专业洗浴设备,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洗浴需求。

2.支持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设立社区助浴点。鼓励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年人助浴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向社区老年人开放提供助浴服务。各区和街镇可将具备公共洗浴设施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作为社区助浴点,采取依托场所运营方或与助浴服务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助浴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助浴点提供老年人有偿接送服务。

3.探索发展流动助浴车模式。支持流动助浴车进小区服务,各区民政局结合社区实际,协调落实流动助浴车停车场地,并予以必要的支持。

(二)规范开展老年助浴服务

1.落实老年助浴相关服务规范。助浴服务机构要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MZ/T207—2023)、《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MZ/T171—2021)、《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685—2019)等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对重复使用且特别是与人体发生直接接触的洗浴设备及用品,落实规范化清洁消毒措施。各区民政局要督促助浴服务机构加强服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2.加强社区助浴点服务收费管理。社区助浴点根据实际运营成本,按照非营利原则提供价格普惠的助浴服务,并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人群类别及收费价格。各区民政局加强对区域内社区助浴点收费的指导。

3.加强老年助浴服务监管。各区民政局要梳理发布社区助浴点及助浴服务机构的信息,明确社区助浴点地址、营业时间、收费标准、预约方式,以及助浴服务机构名称、服务内容方式等信息,方便市民了解。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老年助浴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的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三)提升老年助浴服务质量

1.加强老年助浴服务队伍建设。依托本市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机制,将助浴技能培训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助浴技能、洗浴设施设备用具使用、急救常识等培训。探索开展助浴服务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评价,培养专业老年助浴员。依托“老吾老计划”等项目,对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开展助浴产品运用及助浴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其在家中更好地帮助老年人洗浴。

2.支持助浴产品更新升级。支持科技企业研发助浴产品,依托上海市养老科技产业园开展技术孵化和产品推广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助浴产品申报本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养老科技支撑专项项目。围绕提升家庭助浴便利性,在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产品目录中增加助浴方面的器具,在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产品包中增加更多适宜的沐浴用具用品,支持老年人家庭开展卫浴改造。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及时更新置换助浴设备用具用品,不断提升服务能级。

3.培育老年助浴服务品牌。培育发展专门从事助浴服务的市场化经营主体。引导助浴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试点,支持行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助浴服务机构研制和实施要求更高的企业标准,增强市场竞争力。依托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展示推介助浴设备、用品、服务品牌。

(四)完善老年助浴服务支持保障措施

1.完善对老年人的政策保障。提供助浴服务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定价和标准符合本市养老服务补贴要求的,相关助浴服务可纳入养老服务补贴结算。提供助浴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的,其服务老年人发生的符合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服务费用,按照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待遇规定进行结算。各区民政局会同各街镇,在进一步排摸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重点做好居家失能困难老年人的助浴服务保障。鼓励社会慈善组织筹措资金,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

2.将老年助浴服务纳入保险保障。将老年助浴服务纳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资助范围,给予保费资助,提高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鼓励保险公司结合保险产品设计,发展助浴服务。

3.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用。各区民政局指导街镇利用好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健康洗浴知识教育、老年助浴服务宣传普及、助浴产品展示推广等活动,鼓励免费或低偿提供场地空间,为有需要的助浴服务机构设置服务网点提供便利。

三、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加强对全市老年助浴服务工作的指导,各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资源,细化工作举措,做好组织实施,并充分运用好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和宣传途径,以及社区养老顾问作用,加大老年助浴服务及其效果的宣传普及,使有需要的老年人获得高品质助浴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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