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政策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5〕8号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导语】: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二、增加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

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

二、增加标准

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本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2至4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三、资金列支渠道

本次增加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评论
分享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0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 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2〕7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2020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7月底到位! 山东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山东 | 每月20日至25日发放!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啦~ 山东省:关于2016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1号)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山东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 山东 | 按省政府部署,全省4月起统一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