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政局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公告,就《湘潭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机构绩效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依据省、市相关文件制定,旨在规范集中照护机构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权益。
绩效评估满分100分,分为‘好’(90分以上)、‘较好’(80-90分)、‘一般’(80分以下)三个等次,评估内容包括机构资质与基础设施、机构管理、服务管理与质量、社会效益等指标。
评估工作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牵头,采用实地查看、电话回访、平台监测等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并上报结果。
补贴资金根据评估结果发放:‘好’等次机构补助240元/人/月,‘较好’等次补助120元/人/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