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发布《湖南省养老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养老机构在发生涉虐待老人、非正常死亡、消防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级民政部门首次报告。
紧急重大事项包括七类情形:涉老犯罪、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3人及以上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或暴力伤害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火灾、建筑坍塌等致人员伤亡)、机构突然停业或负责人失联及其他紧急风险。
常规重大事项涵盖收费标准调整、重大债务风险、群体性投诉、涉外合作及大规模退费纠纷等,需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特殊情况可延后24小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对迟报、瞒报、漏报或未按规定执行的机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县民政部门应参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上报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