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简讯

养老简讯 养老简讯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养老机构预收费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预收养老服务费不得超过12个月,超3个月须提前向民政部门书面说明理由;鼓励按月收费;所有预收费项目须在服务协议中载明退费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并向老年人出具风险提示函;民政部门将把预收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事项,每年委托第三方对部分机构开展抽查审计。

评论
分享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办法明确,预收费用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费、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设1000个以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明确此次整治工作面向全省各地民政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发改服价〔2019〕771号 福建省民政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对纳入低保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中度及以上)及高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 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征集2026年福建省适老化新产品的通知》,组织开展20 福建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治方案的通知(闽民福〔2017〕264号 )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救助对象由原来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举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管理线上培训班,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把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025年前,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2个 近日,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明确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要求 近日,福建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金融“五篇大文章”工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