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就《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该办法拟于2026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适用于市、区两级由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管理。
办法明确轮候通道分为特殊保障、优先轮候和普通轮候三类,其中特困人员纳入特殊保障通道;经济困难孤寡、失能、高龄、计生特殊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烈士遗属、优抚对象、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者等纳入优先轮候通道;普通轮候通道面向其他符合条件老年人,孤寡及重度认知障碍老年人在该通道内优先排序。
申请须通过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照护需求评估等级为1–5级且在有效期内,户籍要求为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非户籍但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持有效居住证者可豁免户籍限制。公办养老机构须在空余床位产生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信息,并按轮候顺序通知资格核实。同一自然年度内两次未接受核实、未按时办理入住或提供虚假材料者,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各区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床位不足500张的须设10张应急床位,达500张以上的设20张,市级机构依实际统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