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申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不收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进入政府定价类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每年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就医优先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等优待。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将老年人优待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保障机制。
《办法》强调养老机构、老年教育机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社会组织可通过培训、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应用能力;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咨询、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减免服务费用。养老机构作为优待服务重要实施主体,被纳入敬老优待工作协同体系,承担面向老年人的适老化服务支持与能力提升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