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长春市民政局依据《吉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吉民联〔2025〕1号),经公告征集、银行申报及部门综合研究,公示可承接长春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6月2日。
可承接长春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6.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