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静心看了一块评剧《新人面桃花》,惹得我半宿失眠。觉得唐代崔护的这首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评剧根据这首诗编了一个故事。意思是崔护春游踏青,来到此山村,口渴敲门要碗水喝,开门走来一年轻少女,若仙女一般漂亮,诗里。少女站在桃花丛里,显露着“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形象。少女的名字叫宜春,回家端来一杯茶水,给崔护喝了,递这杯茶,两人相识,沟通了心灵,逐渐产生了恋情,宜春折一枝盛开的红桃花,送给崔护,也就是定情之物吧。两人约定崔护进京赶考,第二年再来相会。第二年他考中之后,急匆匆来此相见,却门上落锁,宜春不知去向。她和父亲出远门归之时,见门上崔护的题诗,却不见此人,引起深深的思念,在家等呀盼呀,最后生病死了。崔护又来时,只见灵堂无人影,哭昏在地,俩人梦中相见,剧情结束。四句诗的抒情故事,编成剧演近两个小时,场面很美,剧情非常感人。

由此,我想到了创作的语言问题,运用通俗语言抒情的学问,怎样做才能运用语言正确地抒情。唐代诗人崔护这首《题都城南庄》,把一个爱情故事,只写了四句诗,而且再通俗不过了。看了能懂,听了也能懂。而且撰写时,没考虑平仄对不对,也没考虑拽文写深刻,实际就是心里情感的流露。这首诗对我有深刻的启示,写诗重在抒情,不在于朦胧难懂,让人猜测。运用通俗语言,写时不带框子,怎么想就怎么写,尽情表达个人的心意,写得好才是真本事。当年我给《星星》诗刊投稿,有好几次发表在《通俗诗专栏》内,读者照常反映不错,没什么逊色。我曾写过一首小诗《吊瓜》:“一只黄狗,被绿绳儿牵着/横卧屋面,睡得十分香甜。”写出来后,觉得运用的语言太通俗了,简直是顺口溜一般,寄给新疆的《绿风》诗刊,很快给采用了。有的诗友看了,还说是写得最好的一首短诗,好就好在“新鲜”二字上。细细琢磨自己觉得是写了农家生活的新发现。我回故乡老家进大门,抬头一望,堂屋屋面上卧着一只黄狗,感到惊讶,仔细再看还是一只吊瓜,弯脖儿黄色吊瓜,还真像一只黄狗呢。也许无人这样写过吊瓜,我发现这样写是一种新创造,在读者中才产生了好印象。

崔护这首诗,我读过无数遍了,每遍都觉得新鲜有味。没考虑语句对不对仗,平仄对不对,只觉得语句精美,含意深刻,抒情太有深远意义了。我觉得写诗不管采用什么形式,写古诗也好,新诗也好,都应把抒情放在首位,这应是写诗的正确方向。就拿祖辈冯惟敏的散曲来说,用的也是通俗的乡情语言,如“秋来春去,四时成趣/家住翠竹丛中,人在白云深处。”这语言通俗的谁不懂呢,连小学生也能听得明白。故而,我觉得写诗文功夫就在抒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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