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数据资源局:
现将《安徽省高效办成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 号)要求,推动高效办成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依托安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推进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集成改革。聚焦养老机构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等10项高频联办事项,全面优化办理流程,精简整合申请材料。以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为支撑,推动完善民政、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数据跨部门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切实提升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服务对象适用于本省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经营主体申请开办养老机构。
服务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信息核验、社会保险登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备案)、养老机构备案中的集成或单一事项。
1.线上办理。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服务模块,认真阅读“权益告知”内容后,选择对应情形问答,根据情形问答,生成申请表单,表单分为系统自动生成字段和手工填写字段,并上传附件材料,确认后提交联办申请。
2.线下办理。在省、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通过“全省通办”系统收件,选择对应情形问答,根据情形问答后生成申请表单,填写申请表单、签字确认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联办申请。
1.制定实施方案。民政部门负责工作调度,各部门对业务流程和数据需求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工作流程图,制定全省可复制推广的实施方案。(2026年7月底前完成)
2.编制“全省一单”。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全面梳理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相关事项,规范事项核心要素内容,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统筹编制事项清单、标准化清单,指导各层级部门认领编制实施清单、发布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6年8月初完成)
3.推进系统对接。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分别通过政务服务业务中枢完成本部门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2026年8月底前完成)
4.开展试点运行。省数据资源局依托政务服务业务中枢完成“一件事”集成申报页面开发工作。在黄山市先行先试,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优化调整。(2026年9月底前完成)
5.全省扩围推进。根据前期试点运行情况逐步将非试点地市纳入高效办成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实施范围,各部门联合组织全省业务人员和综合窗口人员培训,推动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在全省范围内推开。(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建立“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相关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业务规范,有条件的改造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成联通,实现申请信息实时分发流转、办理进度实时反馈接收,推动一体化集成办理。
1.民政部门。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信息核验,确定法人主体资格。负责养老机构备案,确认养老机构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牵头统筹推进“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试点工作,牵头编制实施方案,负责涉及民政事项的“全省一单”标准编制,以及业务流程、权益告知、数据需求等梳理,完成与“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平台的改造对接。负责将审批通过、开办运行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加载到长三角政务地图养老服务主题地图。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确认合法经营身份。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食品安全条件,确认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负责涉及市场监管事项的“全省一单”标准编制,以及业务流程、权益告知、数据需求等梳理,完成市场监管系统与“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平台的改造对接。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为单位和个人建立社保账户,确认参保资格。负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项的“全省一单”标准编制,以及业务流程、权益告知、数据需求等梳理,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与“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平台的改造对接。
4.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核对单位和职工信息,确保参保及待遇享受资格。负责涉及医保事项的“全省一单”标准编制,以及业务流程、权益告知、数据需求等梳理,完成医保系统与“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平台的改造对接。
5.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开展生态环境准入工作。负责涉及生态环境事项的“全省一单”标准编制,以及业务流程、权益告知、数据需求等梳理,协助完成生态环境业务系统与“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平台的改造对接。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养老设施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涉及住房城乡建设事项的“全省一单”标准编制,以及业务流程、权益告知、数据需求等梳理,协助完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与“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平台的改造对接。
7.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备案),审核内设医疗机构人员、设备、诊疗科目等条件,确认医疗执业资格。负责涉及卫生健康事项的“全省一单”标准编制,以及业务流程、权益告知、数据需求等梳理和对接。
8.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系统对接和“一件事”集成开发技术指导及支持,配合推进民政、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指导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上线测试、功能优化。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将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做好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受理。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纵向对接和横向配合,强化协同攻坚,及时解决处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序时推进。根据职责分工,在安徽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涉及服务事项,推动业务经办更加规范高效,让办事经营主体更省时、省力、省心。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实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多渠道宣传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工作,积极引导经营主体通过“一件事”集成办理,不断提升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办事指南
2.高效办成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申请表
3.高效办成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流程图
4.高效办成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条件及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