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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北京市非自由还款方式下的提前还款

文章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08-03-19 09: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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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行为。提前还款种类分为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部提前还清两种。
  对于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月均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放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时,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借款合同》的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采用等额月均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放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时,应避开扣款期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扣款期为每月的25日至月底,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借款合同》的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若贷款处于逾期状态,则须补齐逾期期间贷款本息及罚息后,贷款业务部门才可受理。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八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
  对于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的金额数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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