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张家口市:代理人员如何办理各类保险程序

文章来源: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7-03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1、基本养老保险

在我中心代理的人事代理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原来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可以继续参保。

(1)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a、原交纳过企业保险人员,持原单位辞职、辞退证明书原件、养老保险转移单、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交于工作人员审验。

b、新参保人员(从未交纳过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带人事代理存档证、存档费发票、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工本费6元。

c、审验合格后,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0%交费,市社保局出具缴费代收发票。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a、代理人员按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同类人员档案工资,按档案工资的30%交纳养老保险。

b、持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证明书原件、保险关系转移单、原养老保险手册交由工作人员审核。

c、审验合格后,由人才交流服务汇总核工资,带工资复印件和人才出具的交费单到社保局机关事业科进行复核。

d、复核合格后,到社保局财务科交费,出具发票。

2、医疗保险

a、原单位参加过医疗保险人员,持原单位辞职、辞退证明书原件、单位开具此人停保证明和医疗保险卡交由工作人员审验,审验合格后办理续保手续。

b、新参保人员(未参加过疗保险人员),填写新参保表、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彩照2张、工本费11元。按当年度的市社平工资的5%交费(每月85.85),由社保局出具发票。

c、新参保人员参保6个月后,医保卡生效,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放医保卡和医疗本。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张家口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张家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个常见问题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生育、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张家口市:市人、财局转发省人、财厅《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基本医疗、生育、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张家口市: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张家口市:关于调整市本级基本医疗、生育、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张人社字〔2013〕130号 张家口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张家口市: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张政[2011]10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29号) 张家口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流程 张家口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流程 张家口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张家口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张家口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张家口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