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退休职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其家属能否领取基本养老金?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3-09-10 22:41:2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的复函》(劳办发[1993] 162号)规定,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据此,退休职工离家出走、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家属可以领取其按月基本养老金等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家属再无权领取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