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市属集体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按规定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的职工,中央、省和其他驻莞企业、机构及其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二)镇区属集体企业、镇区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按我市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在参加养老保险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以镇区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本文地址:哪些人员应缴纳生育保险?
深圳人社 | 生育津贴谁能领,怎么领?6大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