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0月份 “敬老月”和13日的“老年节”期间,响水县积极开展“敬老月”和“老年节”活动。活动中,突出 “贯彻老年法 造福老年人”活动主题。
深入开展《老年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老年法》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结合起来,与“六五”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与第一个“老年节”庆祝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老年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阵地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贯彻《老年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老年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扎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切实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各涉老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反映老年人的诉求,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各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为老年人衣食住行、精神慰藉和为老服务等提供优质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县司法局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12349援助电话。同时,鼓励老年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和引导老年人遵纪守法。同时,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和表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典型事迹。
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招募志愿者走进养老机构、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为广大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县32家荣获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全部与养老机构结对,敬老、爱老、助老制度化、常态化。县共青团、教育部门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鼓励健康老年人帮扶病残老年人,推动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活动。高度重视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全县“百名名医义诊万名老人”活动。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组织老年人进行个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开展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重视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启动为全县6万名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工程。鼓励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
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打造城市“20分钟老年人文体活动圈(农村30分钟)”。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图书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场所和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加大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办实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今年“敬老月”活动的特殊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敬老月”各项活动取得成效,造福全县老年人。贴近老人,多办实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做起,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县文明办、老龄办梳理出“造福老年人十件实事”在全县推广实施。通过办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响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