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敬老院院民生病时能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治疗,石台县民政局积极与县人民医院联系,共同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就医新模式。
为确保这一就医新模式顺利推行,石台县民政局草拟《“先住院、后结算”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在征求县医院和各乡镇民政所意见的基础上,由各乡镇民政所代表辖区内敬老院与县医院签定。
《协议》约定:自7月1日起,敬老院院民生病到县医院住院治疗时,县医院只要接收到辖区乡镇民政所为患者提供的相关身份证件后,将不再收取住院预交金,并及时开设绿色通道,为患者提供“先住院、后结算”政策服务;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应付部分即可。同时,县医院每年须到各乡镇敬老院,为院民开展一次免费“送医送药送健康”义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