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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宿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程序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7-13 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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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据
  《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二、发放条件
  1、凭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审核申报材料
  1、失业人员资料(档案等)
  2、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填申领失业金登记表(规模失业群体单位报失业人员名册)。
  四、办理程序
  报送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资料、查询单位及个人缴费情况;失业人员填写有关申领失业金表格,审核确认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发放标准;发放《失业证》,经办机构申报资金计划,划拨资金到经办机构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失业金。
  五、承诺时限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自受理起至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六、收费标准
  全部免费
  七、联系电话
  0557—3027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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