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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临沂市请问居委会聘用工作人员请产假有工资吗?

文章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8-25 16:38:5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您的描述,产后坐月子属于女职工生育产假范畴,而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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