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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关于2014年度申请社保补贴的通知

文章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8-29 0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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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有关参保人员:
  2014年度需申请社保补贴的参保对象(新申请和原享受过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件于2014年10月31日之前到胜利东路583号劳动大厦南楼三楼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办理。
  办理流程:
  2014年度申请社保补贴人员根据就业失业信息系统认定情况,分别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2013年度已在就业失业信息系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的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可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办理社保补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低保证、2014年度社保费通用缴款书。
  二、2013年度未在就业失业信息系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的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须到户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后,方可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申报办理社保补贴,相关证件同上。
  注: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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