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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孝感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

文章来源: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09-28 09: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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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指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正常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一年后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冲还部分或结清公积金贷款。
  提取还贷的方式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另一种是部分提前偿还贷款。
  提取还贷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还款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夫妻双方申请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温馨提示:
  提取还贷的条件
  1、其中用于偿还部分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及其配偶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
  2、用于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职工个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全部余额(利息除外),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贷款余额。
  公积金金额不足以全部偿还贷款的,差额部分应先到贷款银行柜台办理手工还款,剩余部分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扣划手续。
  3、每月21日至下月1日(节假日顺延)之间若因银行月底扣款、中心信贷系统月末结转日时,不办理本业务,敬请谅解。
  4、部分提前偿还后,剩余的贷款本金余额及还款期限仍采取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偿还方式;
  5、部分提前偿还后,当期及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
  6、申请人(配偶或共同人)须到中心当面签字办理
  7、还款日的说明:为了避免漏扣造成不必要的罚息,请您最好在每月20号之前把钱存进您的扣款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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