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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孝感市: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9-08 22: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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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孝公管中文【2015】20号

申请条件:根据孝公管中文【2015】20号的文件要求

办事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各复印一份)。

(2)以申请人为户名的工、建、农、交、湖北、招商银行储蓄存款活期存折或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还款存折需复印姓名页及最近三个月扣款记录页。

(4)购房合同及借款合同(首次办理提供)(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提示:允许一年提取一次,但额度不能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提取时间必须间隔一年以上。结清贷款的,凭贷款银行出具的三个月内的贷款结清证明,提取职工个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贷款剩余本息。

办理地点:孝感市北京路53号房产大厦二楼公积金管理中心

孝感市长征路22号公积金城中营业部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2-23409600712-2839719

办理流程:窗口提交申请→营业部初审→营业部复审→财务科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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