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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目录

文章来源: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0-15 15: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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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品房提取须知
  二、(政府配售、调剂)经济适用房、自建经济适用房提取须知
  三、限价商品房提取须知
  四、拆迁安置房提取须知
  五、二手(私产)房提取须知
  六、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须知
  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须知
  八、家庭成员无所有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须知
  九、职工退休提取须知
  十、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须知
  十一、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须知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须知
  十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须知
  十四、职工调离甘肃省提取须知
  十五、户口迁出甘肃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须知
  十六、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提取须知
  十七、职工死亡提取须知
  十八、代办提取须知
  十九、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商品房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经市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且购房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以配偶名义购买住房的,还需提供:
  5、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政府配售、调剂)经济适用房、自建经济适用房
  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由建设单位统一报备市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济适用房建设批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a4纸)一份和购房人花名册(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
  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5、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以配偶名义购买住房的,还需提供:
  6、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限价商品房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双方单位介绍信原件;
  4、双限房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5、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以配偶名义购买住房的,还需提供:
  6、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拆迁安置房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由拆迁单位报备房屋拆迁许可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a4纸)一份;
  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5、超面积部分(还建住房面积补差价)的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以配偶名义购买住房的,还需提供:
  6、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二手(私产)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市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二手房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以配偶名义购买住房的,还需提供:
  6、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复印件(a4纸)一份;
  4、乡镇政府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大修住房鉴定证明复印件(a4纸)一份;
  5、工程预算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6、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住房是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
  6、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或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借款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还款明细清单原件。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以配偶名义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
  6、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家庭成员无所有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政府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房租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5、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以配偶名义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
  6、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职工退休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职工退休证、退休文件或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职工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职工调离甘肃省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工作调动商调函、调令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户口迁出甘肃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
  提取须知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县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如需提取配偶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大病的,还需提供:
  5、配偶二代身份证或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6、结婚证或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职工死亡提取须知
  ★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要求直接提取并划入其储蓄账户的,应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受遗赠)裁决书等。有2名(含)以上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公证书或裁决书中应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人。
  提供:1、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受遗赠)裁决书等;2、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或被宣告死亡的法院生效判决书;3、经办人身份证明。
  死亡职工有有效储蓄账户的,可划入该账户,填写(附件1)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或被宣告死亡的法院生效判决书;2、经办人(为法律关系中的第一继承人)身份证明;3、经办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4、死亡职工有效储蓄账户的明细单(包括姓名、账号、加盖银行业务章)。
  死亡职工无有效储蓄账户的,经所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由单位出具的《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附件2)上签字同意后,经省中心审批后,可将住房公积金划转到单位账户。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或被宣告死亡的法院生效判决书;2、经办人身份证明。
  代办提取须知
  ★单位代办除提供本人办理的材料外:
  1、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2、单位委托书原件一份。
  ★配偶代办除提供本人办理的材料外:
  1、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2、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或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薄上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个人委托代办除提供本人办理的材料外:
  1、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2、双方在省中心面签的授权委托书或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工作调动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被新单位录用的。
  二、转入本中心
  职工持单位介绍信或调令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省中心开具账户转移确认书,到原缴存中心办理转移。
  三、转出本中心(省内转移,省外可转可提)
  职工本人办理需要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2)工作调动商调函、调令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无法提供商调函、调令原件的在复印件上加盖调出或调入单位的公章;
  无法提供商调函、调令的开具调出及调入双方单位的介绍信。
  (3)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共有五联,其中第二、五联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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