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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潮州市:申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18 20: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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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工伤保险审核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9号);4.《潮州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

办事对象

申领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参保单位职工

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

1.《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2.《工伤认定决定书》;3.《伤残等级评定书》;4.《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确认书》;5.代签证明(申请人因行动不便等原因需直系亲属代签时出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同时出具代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保留劳动关系与否证明;7.申请人邮储银行账号复印件;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承诺期限

20

法定期限

20

业务表格

《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单位填报《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所需资料,复印件要求A4纸规格);3.待社保局审批后通知单位前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网上办理流程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刘海臣)—审核(庄乙聪)—审批(蔡立明)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3楼工伤保险审核科(0768-2264789)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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