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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积金商转公对象

文章来源: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25 2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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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转公对象
  在福州市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尚未结清,符合省直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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