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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我市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文章来源: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23 16: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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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晋城市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将我市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实现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为强化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按照我省相关政策,我市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截至目前,我市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到113.2万人,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人数达26.4万人,养老金平均待遇水平最低达月人均90元,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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