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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程序

文章来源: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1-05 16: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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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程序
  1、贷款预约。购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发票(购二手房还须提供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申请人夫妇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合鉴证大厅办理贷款预约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就购房人提供的信息提出政策性贷款意见。
  2、向受托银行递交贷前资料。预约后,购房人需在预约有效期内到指定银行递交贷前材料,所需材料祥见《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南》步骤二。购房人可通过登陆公积金中心网站(网址:www.gxwzgjj.com)下载或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索取《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南》。
  3、贷前审查。中心和受托银行根据购房人提供的贷前资料,对购房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信用情况、抵押物情况等作综合审查。通过审查的,将与购房人预签借款合同。
  4、贷款审核审批。中心收到受托银行反馈的贷前审查结果后,向通过贷前审查的购房人出具贷款受理通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5、贷款委托。贷款申请审批后转送受托银行,由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有关贷款担保手续。
  6、通知发放贷款。贷款担保手续办妥后,受托银行向中心出具贷款发放通知书,通知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
  7发放贷款。受托银行收到中心贷款资金后,发放贷款到售房单位帐户。
  8、每月还本付息。从贷款次月起,借款人必须每月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法、还款日期及还款金额,将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存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存折,以便银行扣还贷款本息。
  联系电话:0774-2838320、0774-6023100
  承办地点: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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