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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沈阳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26 16: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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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体从业人员新参加养老保险
  办理要件: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所属分局,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到工商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开卡手续,再返回到街道或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银行卡号手续。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办结(除每月18日至24日代扣缴费期间不能办理,其余时间均可)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街道或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二、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本市接续)
  办理要件: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所属分局,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到工商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开卡手续,再回到街道或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银行卡号手续。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办结(除每月18日至24日代扣缴费期间不能办理,其余时间均可)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街道或所属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三、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出(转入本市企业)
  办理要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可以办结(除每月18日至24日代扣缴费期间不能办理,其余时间均可)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四、个体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本市户籍变更
  办理要件:户口薄、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可以办结(除每月18日至24日代扣缴费期间不能办理,其余时间均可)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五、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省内外市、省企业
  办理要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除每月18日至24日代扣缴费期间不能办理,其余时间均可)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六、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省外企业、事业单位、户籍转出
  办理要件: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户口迁移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除每月18日至24日代扣缴费期间不能办理,其余时间均可)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七、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省内外市、省企业转入、省外转入
  办理要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户口薄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受理部门:市养老保险局个体处
  八、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入
  办理要件:《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会银行信息的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户口簿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单位:市养老保险局个体处
  九、在职死亡退付
  办理要件:死亡证明、户口簿本人注销页、继承人户口簿、身份证、继承人开具的工商银行折(卡)、银行卡开户手续、原始缴费收据、沈阳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扣缴费凭证。对于“40、50”人员还需提供领取社保补贴证明,对于继承人有争议的需提供公证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25日-次月10日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十、丧失中国国籍和外国人回国一次性退付
  办理要件:原始缴费收据、沈阳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扣缴费凭证、带有“IMMIGRANT”(移民)字样的因私护照签证或居住地政府部门出具的移民手续(须经翻译部门译为中文)、户口簿注销页、领取人户口簿及身份证、领取人或法定委托人本人沈阳市工行结算存折(卡)及银行卡开户手续、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40、50”人员需提供领取社保补贴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25日-次月10日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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