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武汉市:长驻外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29 12:13:0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长驻外地职工如何进行生育登记?
  1、受理时间:工作日即时办理。
  2、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表3)》(2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6)长驻外地证明(单位盖公章)。
  3、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女职工诊断妊娠后,由所在单位携以上资料,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二、长驻外地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受理时间:每月1-20日工作日。
  2、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5)一式五份;
  (2)发票原件;
  (3)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表3);
  (7)长驻外地证明(单位盖公章);
  3、办理流程:
  由所在单位携以上资料,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自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的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帐。需拨付到参保单位帐户的,自单位提交收款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帐。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武汉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