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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贷款利率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

文章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04 15: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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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央行2月28日宣布下调存贷款基本利率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及时下发通知,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后的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为3.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
  调整前,5年期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此次调整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3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3月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3月1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公积金存款利率也同时下调,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35%下调至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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