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商业银行共同管理的,涉及每位参保人享受各项社保待遇的重要凭证。为了推进社保卡在我市的应用,现就使用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5年4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即原新农保和城镇居保)将通过社保卡发放,并将停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通过银行存折发放。
二、请未办理社保卡的市民尽快办理,已领到未激活社保卡的市民迅速激活社保卡,以免影响社保待遇的领取。
三、未通过社保卡领取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市民,停发的社保待遇将在领取激活社保卡后一并发放。市民可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各地社保经办机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发卡银行查询。
特此通告,敬请相互告知。
云浮市社会保障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