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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民政局出台公建民营敬老院管理制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03 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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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鄂旗公建民营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近日,鄂旗民政局印发了《鄂托克旗公建民营敬老院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着重从日常管理、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经费管理、医疗管理、陪护管理、丧葬管理等方面保障“三无”、五保老人的基本权益,并确保公建民营敬老院的公益性质和服务质量。
  一是要求敬老院健全各类规范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入院须知、入院合同、岗位职责等职、权、责明晰的配套规定,并将部分公约、制度上墙,形成依法束人、依法管院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二是明确敬老院在保持公益性的前题下,允许从事业务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实现以院养院的发展模式,但禁止对敬老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或从事抵押、融资、贷款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敬老院加强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是明确“三无”、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衣、食、住、行、医、葬的基本照料要求和医葬、陪护等方面的费用报支事项,从而推动特殊群体“老有所养”目标的实现。
  《制度》的出台建立了鄂托克旗公建民营敬老院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了公建民营改革成果,初步实现了管理规范化的目标,为敬老院入住的老人提供了一个更为安详、舒适、有保障居住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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