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解放区人社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坚持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省、市有关精神出台了新的《解放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新的实施办法与以往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每年100元-1000元的10个档次,增设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个档次,参保群众可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在16个档次之间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二是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00元至500元补贴30元、600元至800元补贴50元,900元至1000元补贴80元,调整为100元至400元补贴30元、500元至1000元补贴80元、1000元以上补贴120元。
三是提高养老金待遇,由原来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此项措施实施后,全区1万余名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将从中受益。
(解放区人社局邱卫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