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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四项制度”构筑老年人“安全保障网”

文章来源:浙江省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5-05-08 15: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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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针对老年群体利益“保障难”问题,通过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以及商业保险制度等“四项制度”全方位构筑老年人的“安全保障网”。

一是落实助老保障和高龄补贴。通过深化和完善职工基本助老保险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助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职工基本助老保险衔接。同时,逐步提高助老金水平。自2010年建立基础助老金制度以来,3次提高标准,达到了目前每人每月120元。此外,该市还建立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上和百岁以上老人分别给予每月30元、60元和500元的补贴。

二是健全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通过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特别是老人年的医疗保障水平。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逐年加大老年人的参保人数。同时,继续加大对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力度。截至2014年底,全市医疗救助总人数4.7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9万人。

三是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开展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深化全社会的助老行动。截至2014年底,全市城乡得到救助的老人有4.86万人,救助总金额1.23亿元,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9.21%和100%。

四是借助商业保险开展补充救助。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努力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面。如玉环县将“为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和低保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列入了县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资金140多万元。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也都在部分乡镇(街道)开展了试点,为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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