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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亮点纷呈

文章来源:乐平市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5-05-29 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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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平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90%的老年人实现以社区、行政村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10%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200张,确保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机构总床位40%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比达30%。

同时意见强调,凡以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投资为主体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用于养老服务,严禁改作宾馆、饭店、写字楼和其他商业用房。在满足当地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同时,允许短期(最长2年)出租,出租经营项目必须是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项目,租金收入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引入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允许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社会自费寄养老人,允许空余床位和活动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通过核算后确定。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保障作用,重点为孤老优抚对象、“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者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的供养、护理等服务。民办养老机构重点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还要求,对7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失能、失智老人,政府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于需要护理而家庭确实困难的政府给予适当的护理补助。根据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意愿,到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其养老服务补贴由市民政部门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接受服务的,其养老服务补贴由市民政部门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或者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从2015年起,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参照当年度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执行,已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老人,不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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