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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军队文职人员和部队聘用地方职工如何建立住房公积金

文章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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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和部队聘用地方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应参照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办理。

一、军队办理单位登记时,应按照《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对于无法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料的,可由部队开具证明;对于无法提供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资料的,可提供负责人和经办人的军官证明。考虑到军队的特殊性,单位在填写《单位登记表》时,可将“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证件号码”均填写为“xxxx部队”,“性质代码”填写为“040112”,“单位证件名称”填写“证明”,“负责人证件号码”填写军官证号码,“单位预算代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电子信箱”可不填写,并在“单位应提交证件材料”中注明实际提交的资料名称,《单位登记表》填写举例如下:

单 位 登 记 表

单位全称(公章): 12345部队

单位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2345部队 性质代码 040112
单位证件名称 证明 单位证件号码 12345部队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张三 证件号码 京警字第1234号
单 位 地 址 海淀区108号 邮政 编码 100088
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o法人 o非法人 单位预算代码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单位电子信箱
单位应提交证件材料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单位主管: 复核: 制表: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二、军队单位办理单位开户及日常业务时,应按照《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范》的要求办理,其中单位名称和个人证件的填写可参照上述单位登记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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