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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北京市: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何时才能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文章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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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管理部汇缴分配业务确认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开始计息。

采用转账支票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确认资金到账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开始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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