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北京市:单位合并时如何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文章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03 15:57:5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已登记的单位,发生合并时,视合并的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事项:

1、单位发生吸收合并情况的,吸收单位若发生单位地址、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联系部门、联系人、电子邮箱等变化时,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若无变化,无须办理手续;被吸收(解散)单位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单位发生新建合并的,新建单位须办理登记手续;解散单位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北京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