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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北京市: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汇总

文章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6-05 19: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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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什么样的单位和职工应当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因此,对于城镇户口的职工,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2、问: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其中,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缴存比例,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即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3、问:我是农业户口,单位是否必须为我缴纳公积金?
  答:农业户口职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住房公积金。
  4、问:我是城镇户口,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怎么投诉?找什么部门投诉?
  答: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
  具体方式如下:
  1)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
  2)您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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