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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为职工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文章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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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连续两年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报公积金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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