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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6-18 08: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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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兑现离退休人员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此次调整标准的人员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人员(2014年10月1日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待在职人员增资方案明确后另行调整)。
  2014年9月30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含组织批准留任、延长退休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退休人员增资。
  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后去世的,需按规定补发退休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办理流程
  1、升级离退休管理系统到12.00版本以上。升级方法有两种:1、如果使用工资软件的电脑可以上网,进入软件后请点击主界面下边【在线升级】按钮。2、请从五阳公司网站下载“工资管理升级包”到优盘,在使用工资软件的电脑上双击打开优盘中的“工资管理升级包”。升级后软件自动增加2014年10月的新增资标准。
  2、升级表样。从主操作界面右下角点击【在线升级】按钮,再点击【升级表样】。
  3、增加离退休费操作。启动离退休管理系统软件,从主操作界面点击【基本离退休费变】按钮,选择单位,在左上角增资依据蓝选择“调标”,点击左下角【变动处理】按钮。再依次点击【确定】、【保存结果】按钮。
  4、打印审批用表。从主操作界面点击进入【管理表打印】,打印《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调标增加离退休费审核表》、《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调标增加离退休费花名册》、《离退人员发放明细表》。
  5、申报办理。带电子数据、纸质表格 (1939年9月30日前出生的人员还需提供退休审批表)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
  需补发抚恤金的重新按新标准填报《三门峡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审批表》并提供原抚恤金审批表、退休审批表。
  三、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办理。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调标不安排日程表,即来即办。建议各单位6月15日至6月19日之间来办理,最晚不能迟于6月25日。
  这次增资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切实利益,政策性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把各项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调资工作高效、平稳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附件一:工资管理升级包
  附件二:三门峡市工改表样
  三门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工资福利科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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