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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加大投入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文章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7-08 09: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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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提至3000

近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的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标准从原来每张床位2000元提至3000元。按此标准,全市预计投入895.2万元。

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标准的提升,我市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7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据了解,我市现有民办养老机构24间,共有床位2984张,今年将突破3000张。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市将实现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35张以上的总体目标。此外,我市力争到2017年底前,以敬老院为基础,利用现有场地或镇(街道)撤并后空置的学校、政府办公场所等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置换等办法,至少建成2所以上区域性敬老院,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除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外,《意见》还对我市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部署。(梅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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