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沧州市:如何计算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文章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7-27 14:16:4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答:根据《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缴存职工购买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影响:

第一,不能超出贷款的最高额度。我市规定借款人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40万。

第二,不能超过房屋价格的一定比例。购买第一套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

第三,不能超过家庭还贷能力。贷款职工每月还本付息总额不能高于家庭月收入的50%。缴存职工月收入按本人缴存基数计算。

按照以上3条计算出的最低额度,即为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额度。如购买二手房等,还需要另外考虑房龄等因素,借款人可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网点具体咨询。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沧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