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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沧州市:公积金缴纳人遇到重大疾病能否提取个人的公积金?如何办理手续?

文章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7-27 14: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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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根据《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六条提取条件中提到的“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灾难、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个人承担费用总额,本人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同时申请提取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所需准备的资料除了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病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病人的住院病历、出院结算票据、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据的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情况提取时效较短,提取人需要备齐资料,在出院后1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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