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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沧州市:破产企业职工如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文章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7-27 14: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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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破产企业的缴存职工,是可以提取账户内住房公积金。

根据《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集中封存手续由原单位或破产清算组负责人,携带相关破产资料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破产企业职工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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