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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阳泉市:(支取业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7-31 08: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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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阳泉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2、提取申请人不是配偶和直系亲属的,由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办理材料

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或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或公证处对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

办理地点

市区管理部:阳泉市城区德胜东街27号

郊区管理部:阳泉市荫营镇东大街17号(建行银行

郊区支行)

盂县管理部:阳泉市盂县秀水东街2号(建行银行

盂县支行)

平定管理部:阳泉市平定县东大街37号(建行银行

平定县支行)

办理时间

除法节定假日,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

市区管理部:

2296096(支取、汇缴、查询业务)

2013969(贷款、查询业务)

郊区管理部:5152886、5152889

盂县管理部:8099278、8099279

平定管理部:6063928、6063928

办理流程

职工提交提取资料;经办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开具转账支票或支款凭证;委托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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